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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需求情况调查和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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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12
【实施日期】 2006-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需求情况调查和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各大中专院校,省属以上驻淄单位:
  2007年是我国高校毕业生继续大幅度增加的一年,我市毕业生资源总量较大,就业任务艰巨。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对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的需求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人事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大中专毕业生需求信息管理规定,现就2007年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和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需求调查是分析毕业生就业形势,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需求调查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现有人才结构情况,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提出2007年度各类毕业生需求计划。
  二、毕业生需求的调查范围为市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区县人事局负责调查本地区所属部门和单位的需求;市属各部门负责调查本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各大企业集团、省属以上驻淄单位、各有关单位负责调查本系统、本单位的需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负责调查所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单位的需求。
  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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