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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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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6〕196号
【发布日期】 2006-12-12
【实施日期】 2006-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06〕1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汕头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汕头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汕府(2005)120号),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我市位于广东省东部,东南濒临南海,素有“岭东门户、华南要冲”之美称,是我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著名侨乡。现全市总面积2064平方公里,人口491.29万人,辖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六个区和南澳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海陆空交通综合配套、电力供应充足、通信发达;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形成化工塑料、超声电子、食品医药、纺织服装、机械装备、工艺玩具、印刷包装、音像材料等八大工业门类,建成工艺玩具、纺织服装、精细化工、音像材料生产基地;物流、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日趋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城市面貌得到了极大改观,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200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1289.42亿元,GDP650.83亿元,人均GDP13298元。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市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作部署,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管监察,深化检查整治,强化基层基础,加大宣教培训,严肃责任追究,各类伤亡事故总量得到一定控制。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平稳。2005年,我市亿元GDP死亡率为0.52,十万人死亡率为6.88,均低于全省平均死亡率。但是,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趋于上升态势,2001—2005年,全市各类事故年均死亡336.8人,年均同比上升3.28%;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2005年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78.26%和15.65%;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职业卫生保护问题突出,存在着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2001—2005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企业事故的87.5%;一些地区、一些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并逐年增加,2001—2005年,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安全事故19起,年均同比增加0.6起,2005年发生了1起一次死亡31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增速发展,我市企业经济成分和生产经营活动形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多元化,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异军突起,数量急剧增加,加大了安全生产难度;行政区划调整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以及大批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车辆的迅猛增长,更增大了工矿企业和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压力;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中遇到的欧美发达国家实行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和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 8000)贸易壁垒,伴随经济的全球化、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的加强所带来的发达国家、地区“高风险产业”“风险转移”的现象,也使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
  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体系还不配套、不完善,有效贯彻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安全监管执法体制严重滞后。安全监管组织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装备短缺,执法手段落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大量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技术创新与改造能力,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条件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保障能力弱。四是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控制能力不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还存在漏洞,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尚未健全。五是安全科技相对落后。安全科技还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六是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薄弱。重视、关心和参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全民“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比较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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