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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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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12-13
【实施日期】 2006-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穗府办[2006]4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广大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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