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宜府发〔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意见》已经2006年12月9日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意见 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和谐小康宜春,是全市人民赋予本届政府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时代眼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努力建设“务实、创新、高效、清正、和谐”的责任政府。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