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油副食品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交电〔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12-13
【实施日期】 2006-12-13
安徽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油副食品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现将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油副食品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明电(2006)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粮油副食品的运输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