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青海省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民工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农民工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