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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13
【实施日期】 2006-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上网公布,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注册处

2006年12月13日
附件:
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为做好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工作,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和《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现予印发。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家局在《关于对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药品进行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1999)425号)中有关“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指导原则”和在《关于做好第一批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278号)中的“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指导原则的补充说明”同时废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
一、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格式
               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位置
                 X X X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警示语位置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作用类别】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二、化学药品非处方药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非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
  非处方药、外用药品标识在说明书首页右上角标注。
  外用药品专用标识为红色方框底色内标注白色“外”字。药品说明书如采用单色印刷,其说明书中外用药品专用标识亦可采用单色印刷。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按《关于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使用。
  说明书标题
  “XXX说明书”中的“XXX”是指该药品的通用名称。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该忠告语必须标注,采用加重字体印刷。
  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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