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西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6]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民政局制定的《西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西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化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和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