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职责范围内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扣《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从规划、指标、项目、政策、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将《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纲要》要求,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三个约束性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区县、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二、责任主体和工作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人民做出的承诺,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确保实现的工作要求。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五年下降20%,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以上。(市经委牵头) 完成国务院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市国土局牵头) 实施污染物减排计划,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在2005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减排17.2%,二氧化硫减排9.2%。(市环保局牵头)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市教育局牵头)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0%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均达95%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5%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80分以上。(市环保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25%。(市农林局牵头) 绿化覆盖率达到47%。(市园林局牵头) 五年新增就业岗位达到75万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95%。(市公安局牵头)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情况。(市国土局、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各区县、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经委、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区县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市环保局、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市发改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项目 《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是《纲要》落实的重要支撑,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 1、“五大中心”建设目标 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以国际化、枢纽型、综合性为基本模式,力争五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翻两番以上,港口吞吐量、空港旅客吞吐量、空港货邮吞吐量翻一番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以技术创新化、产业集群化、制造信息化、标准国际化、资源集约化为重要特征,力争工业经济总量实现四年翻番,“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工业投入4000亿元左右,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例提高到35%以上。(市经委牵头) 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以商务、研发、流通、文化、休闲、房地产为主导功能,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实现五年翻番,到2010年达到200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全国重要的科教中心:以创新型城市、教育名城、软件名城、人才集散高地为显著特点,研发经费投入、专利数量、技术交易额、在校大学生数等核心指标力争全国领先。(市科技局、教育局、人事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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