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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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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06〕11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4
【实施日期】 2006-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大部分地方能够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依法管地用地,规范土地利用,特别是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以来,我市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有效遏止了一些乱占滥用农民集体土地行为。但一些地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未批先用、边报边用、低价出让土地等违法用地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个别地方“以租代征”、“以租代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现象比较突出,不利于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依法规范合理用地,切实制止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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