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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建科发〔2006〕65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4
【实施日期】 2006-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杭建科发〔2006〕651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步伐,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根据建设部[2006]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理念、体制、机制、技术”四个创新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建筑业技术创新,以建设信息化技术为依托,以技术标准和工法为支撑,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提升建筑科技含量和品质,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我市建筑业技术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基本形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和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技术市场体系;主要工程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企业的研发能力、技术标准工法和信息化水平能满足和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重点扶植具有国内、国际竞争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专业承包企业;建筑业科技贡献率和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
  1、鼓励在杭科研院校和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学科和科研原创性基础研究基地1~2个;
  2、引导创建建筑业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推广应用研究中心2~3家;
  3、整合以重点企业为依托的行业技术创新产业基地3~5个;
  4、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的产学研示范联合体2~3个;
  5、培育发展面向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若干个;
  6、在新建建筑中率先实施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完成25%,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5%以上。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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