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陵府[2006]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公墓建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和《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丧葬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