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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容环〔2006〕17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5
【实施日期】 2006-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沪容环〔2006〕173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局有关直属单位:
  二○○七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市容环境和清洁、有序、舒适的居住环境,使全市人民愉快地欢度佳节。现针对节日期间人流量增加、燃放鞭炮多、市场购销旺、天气寒冷等特点,就做好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市容环境
  1、整治乱设摊、跨门营业、乱堆物等现象。重点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轻轨交通等交通集散点、观灯区域和旅游景点等区域开展整治。消除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周边的乱设摊现象,控制乱晾晒现象,并拆除各类破旧披棚。同时,要强化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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