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二〇〇六年第二批“环保模范锅炉房”的决定 并环发[2006]180号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省城居民生活环境,依据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创建“环保模范锅炉房”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环发[2006]31号)文件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以提高锅炉房的环境管理水平、节约能源、降低污染、改善大气环境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环保模范锅炉房”活动,并把它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创建单位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六区环保局的帮助监督下,认识到位,态度积极,行动迅速,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市环保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单位申报、自查自验、初评、最后审定的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核,决定对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80座锅炉房通报表彰,并授予“环保模范锅炉房”牌匾,以资鼓励。希望获此称号的单位按照“环保模范锅炉房”标准严格管理,在保持荣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同时号召全市所有锅炉房以他们为榜样,强化环境管理意识,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为“蓝天碧水”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新的贡献。 200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