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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二批优秀家长学校评审总结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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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教基字[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5
【实施日期】 2006-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二批优秀家长学校评审总结报告》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6]4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切实提高学生家长的科学教子能力,2006年10月30日—11月14日,市教育局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全市第二批优秀家长学校的各单位进行了评审,并在汇总评审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淄博市第二批优秀家长学校评审总结报告》。该报告系统地总结了我市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客观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报告》,认真自查本单位的工作,切实把家长学校办好,以充分发挥好家长学校的作用,更好地为中小学教育教学服务。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淄博市第二批优秀家长学校评审总结报告淄博市第二批优秀家长学校评审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家长学校办学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家长的科学教子能力,2006年10月30日—11月14日,我们根据《关于评选第二批淄博市优秀家长学校的通知》(淄教基字[2006]6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优秀家长学校评选评分细则》的通知》(淄教基字[2006]20号),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关工委办公室和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组成评审组,在尹玉法副局长的带领下,先后对桓台县、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高新区、周村区、张店区及淄博一中、淄博四中、淄博七中共102个申报第二批淄博市优秀家长学校的单位进行了评审(沂源县、高青县未申报)。根据《淄博市优秀家长学校评分细则》的要求,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共评出优秀家长学校74所。

  在评审中,我们看到,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的积极努力下,经过几年的时间,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师和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家长学校建设越来越规范,组织机构越来越健全,办学形式呈现多样化,在全市涌现出一批办学效益好、教育质量高的典型。可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市教育局有关家庭教育的要求已得到初步贯彻落实,我市家庭教育的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我市的家庭教育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并为今后家庭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成为教育落实十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和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  一、取得的成绩

  (一)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全面展开,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向家庭教育挖掘潜力就成了必然趋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体系,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和前提。认真开展家庭教育,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学会科学的教子方法,是保持教育发展后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评审中,我们听到不少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基层学校的校长们这样说,“基础教育发展到今天,要想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必须到家庭中发掘潜力,使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因此,谁赢得了家庭教育,谁就赢得了教育的未来。”“谁抓住了家庭教育,谁就掌握了未来教育的主动权。”“没有家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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