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后期扶持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逐步建立起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重点解决移民的口粮、危房等生计问题,基本解决移民村饮水、交通、医疗、上学、通讯、用电难等突出问题,实现村村通电、通电话。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群众平均水平的60%以上。 中长期目标:妥善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拓宽增收渠道,形成特色产业,基本做到“居有房,耕有田,生产有技能,致富多门路”,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2.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在按国家规定提高前期补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对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帮助移民尽快达到当地农村平均生活水平。 3.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在近期主要解决移民基本生存问题,并通过扶持移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加大投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问题。 4.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加强对移民的科技培训,提高移民素质和致富本领。在国家扶持下,积极引导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解决好生存和发展问题。 5.坚持统一政策,实事求是,移民受益。全县实行统一的扶持标准和扶持年限,根据移民安置的实际情况和移民群众的意愿,采取切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方式和扶持措施。 6.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在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是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分别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 二、后期扶持范围、标准、期限和扶持方式 (一)后期扶持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县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农村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县对乡镇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此后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死亡的农村移民不再列入扶持范围。 (二)后期扶持标准 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三)后期扶持期限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安置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四)后期扶持方式 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组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 三、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步骤 (一)制定政策方案阶段(2006年9月1-15日) 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分别制定《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办法》、《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扶持管理办法》、《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宣传提纲》、《忠县水库移民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案》等相关配套文件。 (二)政策宣传与干部培训阶段(2006年9月8-15日) 各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按照《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宣传提纲》内容,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怀,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配合水库移民部门做好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讲、解释工作,把国家政策毫无保留地交给移民群众,使每一个移民全面了解、正确理解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同时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和激化矛盾。 各乡镇政府要根据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任务的轻重,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深入库区和安置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干部,由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办公室负责制定培训工作方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和市里的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确定扶持方式阶段(2006年9月15-20日) 各乡镇按照《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全面分析当地移民安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听取移民村组群众意见,确定合适的后期扶持方式。 (四)扶持对象核定登记阶段(2006年9月15-30日) 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是移民扶持工作的重要基础,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是将市核定给我县的移民后期扶持人数落实到具体村组和移民户。能够核定到人的,一定要核定到人。实行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定到人。不能核定到人的,应将扶持人数落实到安置地具体的村组。 该项工作在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务于9月30日前完成。三峡水库移民由县移民局牵头组织,涉及的乡镇具体负责;其他大中型水库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涉及的乡镇具体负责。 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要根据《忠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以移民组为单元,以乡镇为单位,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不虚报、不漏报。 (五)编制规划阶段(2006年10月1-15日) 在确定扶持方式和人口核定登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包括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