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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锦惠渠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12-16
【实施日期】 2006-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锦惠渠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发〔2006〕32号


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
  现将《宜春市锦惠渠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宜春市锦惠渠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宜春市锦惠渠水利工程受益范围涉及上高、高安两县(市)10个乡(镇)、2个国营农场。设计灌溉面积22万亩,排涝面积13万亩,拦河坝以上控制流域面积3246公里,渠系控制流域面积887平方公里,受益人口26万,是一座以防洪、排涝、抗旱、灌溉为主的大型灌区工程。该工程对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04]2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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