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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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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6】12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8
【实施日期】 2006-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
兰政发【2006】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自2004年我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黑网吧、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黑网吧屡禁不止,一些网吧违法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使其沉溺于网吧和网络游戏,高校周边的网吧超时、不规范经营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已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和高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此,市民群众反映强烈,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有效解决网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会议精神以及《兰州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网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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