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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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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通〔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8
【实施日期】 2006-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通告
 
 
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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