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提出的《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22市州及县区市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23有关行业和单位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3预警标准
31防汛抗洪重点
32防洪预警标准
4信息报告与发布
41初级报告单位
42报告程序
43信息发布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响应对策
53应急处置
54应急结束
55善后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防汛抗洪责任制
62防汛安全检查
63水情测报
64水库防洪调度管理
65山洪防御
66防汛抗洪救灾准备
67专项预案
7附则
71预案有关术语
72修订与解释
73实施与生效
8附件
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洪水及水库工程突发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其中,洪水包括江河洪水、山洪、溃坝洪水等天然洪水和次生洪水。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调度协调高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