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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6]139号
【发布日期】 2006-12-18
【实施日期】 2006-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省抗旱防汛指挥部提出的《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省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22市州及县区市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23有关行业和单位防汛抗洪应急指挥机构
3预警标准
31防汛抗洪重点
32防洪预警标准
4信息报告与发布
41初级报告单位
42报告程序
43信息发布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响应对策
53应急处置
54应急结束
55善后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防汛抗洪责任制
62防汛安全检查
63水情测报
64水库防洪调度管理
65山洪防御
66防汛抗洪救灾准备
67专项预案
7附则
71预案有关术语
72修订与解释
73实施与生效
8附件

 

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  1总则    

  11编制目的  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 

  12适用范围 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洪水及水库工程突发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其中,洪水包括江河洪水、山洪、溃坝洪水等天然洪水和次生洪水。
  13工作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调度协调高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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