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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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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42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8
【实施日期】 2006-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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