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招聘社区低保专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6]225号
【发布日期】 2006-12-18
【实施日期】 2006-12-18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招聘社区低保专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有效解决全市城市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按照省市有关加强就业再就业的政策规定,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草拟了《关于招聘社区低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招聘社区低保专干工作的指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