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06〕144号
【发布日期】 2006-12-19
【实施日期】 2006-12-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效能,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塑造文明交通意识,现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和谐潍坊、文明潍坊、平安潍坊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