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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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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12-20
【实施日期】 2006-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6〕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部门积极配合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的发展。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优惠政策
 
 
  为鼓励各类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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