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财政局、市有关主管局(集团、公司)、有关公司(企业):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为使我市有关企业能顺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现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指导意见: 一、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会计人员、特别是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认真学习、讨论、消化,以提高会计核算和风险控制水平,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