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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涉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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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地税发〔2006〕133号
【发布日期】 2006-12-20
【实施日期】 2006-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业银行抵债资产处置涉税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6〕133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稽查局:
  前阶段在对银行系统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各商业银行在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涉税问题。一是部分银行对相关税收政策不十分理解导致欠税;二是银行在处置抵债资产中,确实存在一定困难而不能及时缴税;三是有些减免税的具体程序还需进一步明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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