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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太原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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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6〕10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0
【实施日期】
2006-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太原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市民政局关于《太原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太原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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