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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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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征[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12-20
【实施日期】
2006-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6]57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现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填表说明(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应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的部署和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宣传、培训、辅导及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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