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日政发[2006]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五规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到2010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精心组织,明确贯彻落实《四五规划》的措施和分工。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日政发(2005)12号)确定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二是制定规划,分步推进。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和年度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明确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三是定期报告,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于每年12月底前,将贯彻实施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对各级政府和各执法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四五规划》的情况,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对所属执法机构和人员贯彻落实《四五规划》的情况进行调度检查。 三、加强领导,确保《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大问题亲自抓、负总责。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行政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信息交流,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地深入开展。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 日照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鲁政发(2006)6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6—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政府法治化建设进程,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为建设“富裕日照、文明日照、平安日照、生态日照”,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