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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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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57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扬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扬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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