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562号 各市卫生局: 为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辽宁省卫生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卫生厅。 辽宁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卫生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加快执行资金项目的进度,按期完成项目任务,保证项目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财政部、卫生部《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辽宁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省财政补助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及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大型设备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