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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276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2005年我市开展“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以下简称“百千工程”)创建工作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6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05)67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深入调研,积极进取,立足当地现有条件,创新工作思路,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到今年11月底,“百千工程”创建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已创建连锁超市157个,农村放心店2858个,覆盖率达100%,提前一年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创建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百千工程”向纵深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千工程”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单位
  1.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
  2.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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