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贵阳市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15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贵阳市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5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拟定的《贵阳市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贵阳市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实行贵州省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建立和实行贵阳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贵阳市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