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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十一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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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15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十一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5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市《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贵阳市“十一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十一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年)
 

  序 言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极其重要的五年,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强势企业、名牌产品和优势产业集群,对完成贵阳市“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实施名牌战略事关提高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事关缓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制约,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事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为扎实抓好“十一五”期间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围绕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在我市现有企业实力、基础条件、质量水平的基础上,特制定贵阳市“十一五”名牌发展专项规划,作为贵阳市“十一五”规划的子规划,指导全市企业和各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一、“十五”期间贵阳市实施名牌战略的成效和问题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积极开展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的培育工作,特别是2004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意见》,从思想、组织、政策等方面为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名牌产品的扶持和培育力度,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积极性更加高涨,社会各界对名牌产品更加关注,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争创、各有关部门齐抓共促、全社会推动的良好局面。“十五”期间,培育了一批在省内、国内影响力大、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累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3个,国家免检产品4个,贵州省名牌产品112个,贵阳市(推荐)名牌产品97个。贵阳市的名牌产品已逐渐形成一定规模,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2005年,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0%,其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已分别占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9.11%、49.79%、81.42%,名牌经济效益逐渐显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尚未形成具有强大资源优势的企业集群,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较少,特别是中国名牌产品的数量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致使名牌效应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是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较低,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尚未形成能够全面代表“贵阳制造”水平的名牌团队,名牌的扩大效应和积聚效应没有充分发挥。三是部分企业名牌意识薄弱,没有把创名牌作为企业发展战略,或是只把创名牌等同于广告宣传;一些企业名牌保护意识不强,将原有名牌散失或被边缘化,或是在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中,不注意同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影响名牌效应的发挥。四是名牌战略的实施覆盖领域仅局限在工业,对我市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基本未推进名牌战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名牌效应的整体发挥。
  二、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紧密结合贵阳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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