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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地税企〔2006〕515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京地税企〔2006〕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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