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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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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6〕155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淄政发〔2006〕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淄博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牢固树立“坚持环保先行,建设生态淄博”的环保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十五”计划和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综合防治,重视环境安全,严格依法行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环保“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

  全面启动了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顺利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批准实施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了创建环保模范城总体规划。积极推进生态县、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抓了博山、桓台两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沂河源头、马踏湖两个省级生态保护区,桓台县索镇镇等7个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和申报。进一步加强鲁山和原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淄川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基本完成了三区两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山石资源的矿山和其他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山关闭工作,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开展了恢复治理。编制了《四宝山地区生态恢复与建设规划》,关闭了高新区所有采石场,以四宝山地区为代表的区域生态建设与恢复工作全面启动。

  循环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制定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按照从重污染行业到全行业逐步推进的思路,先后在印染、纺织、造纸、化工、冶金、电力、煤炭、制药等8个行业的34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技术审核。淄博万昌等5家企业和淄博高新区、齐鲁化工区分别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生态工业示范区,带动了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在全社会倡导循环经济理念,组织开展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系列活动,初步形成了企业、行业、社会,点、线、面结合的循环经济试点体系。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进展明显。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以化工废气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为突破口,狠抓水、大气、固废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和5个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已完成投资10亿多元,开工建设污染治理工程98项,对沂河、淄河、孝妇河、猪龙河等8条主要河流和360处污染点源实施了综合整治及治理再提高工程。先后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淮河流域治污“十五”计划和酒精及麦草制浆关停调整任务。编制了全市行政辖区污水减排、限排和禁排规划。对张店东部化工区实施了大规模的限产、停产整治;对86处点源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新扩改污水处理设施5处;对东风化工厂特戊酸、东大集团阴树脂等项目进行了搬迁。加大齐鲁石化公司排海管线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大型污染治理项目77项。开工建设了淄川、博山等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5万吨燉日,以TOT方式实现了由光大公司对市污水处理公司的运营管理。对张店近郊15家水泥企业42条生产线实施了搬迁改造,我市水泥行业实现了由立窑向新型干法回转窑转变的重大战略结构调整,设计能力从零到全省前列的重大跨越。投资近5亿元,治理工业炉窑2300条,1300多条炉窑实施了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关停、取缔燃煤工业炉窑680条,拆除废弃、闲置烟囱1000多条,取缔4吨以下燃煤锅炉56台,47家企业改烧天然气。制定了《关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的意见》和《淄博市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完成了26台2480吨燉时电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任务。高标准实施燃煤电厂烟气净化工程,所有采用水膜除尘器和多管除尘器的电厂,全部实施了三电场静电除尘器改造。新建配煤中心10处。对800多辆出租车进行了液化气改装。对新上建设项目坚持“三个一律不批”,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拒批投资近10亿元的高污染项目50余个,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

  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切实强化环境法制建设,《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实施。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通过环保规范化建设验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和淄博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出动现场执法人员近5万人次,对4万个(次)企业实施现场执法,对300家挂牌督办企业实施重点监察,对1500余起环保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罚,关闭“十五土小”、“新五小”企业800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培训环保执法人员2000人(次)。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工作,编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行工作手册》。环境信访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受理环境信访案件5916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4件,办结率100%,依法处理污染纠纷156起,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市环保监督、举报及公众参与渠道更加畅通。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10余次,举办了首届中国(淄博)“环博会”,开通了“淄博环境”网站,在全市主要媒体开辟了环保专栏。

  环保监管能力有较大提高。到2005年,全市已建成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6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17家重点水污染源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开展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饮用水水质月报。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市环境监测站在全国地市级监测站中率先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中心。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成立了环境监察、监测、辐射、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队伍,初步建立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先后妥善处理了10余起突发性事件。开展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污染物申报登记、放射源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和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实现了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正常运转和医疗废物的有效处置;编码密封放射源639枚,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155枚,与125家涉源单位全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数据库。加大对重点和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先后成立和充实了齐鲁环保分局、张店东部化工区环境监理站及乡镇环境监察所。

  环保投资与产业实现较大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初步构建起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框架。累计完成投资101.83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了2倍,环境保护投资占同期GDP

  的比例由“九五”期间的1.56%增加到1.98%。环保产业不断发展,2004年全市环保产业产值55.02亿元,比“九五”末增加了28.81亿元。建设了淄博环保产业园,初步搭建起环保产业发展平台。环境科研取得较大进展,有10余项环保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环保类实用新型国家专利1项。

  在全市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取得较大改善,初步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与2000年相比,COD、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分别削减了35.8%、17.1%、25.9%和45.8%,其中COD、工业粉尘、氨氮、工业固体废物完成了“十五”总量控制目标。连续3年,在全市GDP超过千亿元的情况下,城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超过300天,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到控制目标,其中沂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2005年,10条河流中水质好于Ⅴ类的断面占34%,比2000年上升了14.4个百分点。7个水源地水质良好,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市民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也由2000年的66%上升到86%。至2005年,全市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5处,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各1个,分别建成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和7个,分别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社区1个、11个和29个,分别建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学校3所、22所和53所。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8平方米,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

  二、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环境压力依然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与环境容量的矛盾依然突出。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23.10万吨,烟尘排放量7.22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3.11万吨,化学需氧量4.5万吨。其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未完成“十五”总量控制计划,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别超出环境容量15万吨和3.82万吨。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开始得到缓解,但部分重点区域、流域内的环境质量还没有明显改善,结构性污染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较重污染水平,总体以煤烟型污染为主,张店、临淄等区县化工废气污染特征明显。水环境质量尚未根本改善,2005年,全市河流水质符合Ⅴ类水质的断面仅占34%,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21%,各河流城区段污染尤为严重。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泥脱除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善、运营管理市场化水平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滞后,缺乏规范化处理能力。扬尘污染、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日渐突出,城市噪声污染扰民时有发生。

  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水资源短缺,局部地区地下水受到污染,部分地表水因污染已失去水体功能;部分湿地因缺少水源补给而逐渐萎缩,湿地生态系统受到较大破坏;森林覆盖率偏低,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难以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体系,生态调节功能较弱;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矿产资源开发不合理、生态恢复措施不到位,进一步加剧了对土地资源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

  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全市涉源单位125家、各类放射源929枚,放射源数量居全省首位。有广播电视电磁设备29台,通讯基站类电磁环境污染源574台,工科医电磁设备45台,110千伏以上变电设备181套。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及辐射监测能力尚需加强。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200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3918吨,且以企业自行贮存、处置为主,尚未建成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贮范围偏小,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运营体系尚不健全。

  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尚需加强。统一的环保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保执法难、干扰多、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还未健全,预警和应急能力亟待提高。环境信息资源网络体系尚未构成。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尚不完善,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

  环保科研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全市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政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推进机制尚不完善。环保产业在全市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偏低。环保科研队伍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较低。

  三、“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经济增长方式由“环境换取”向“环境优化”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环境质量重大改善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清醒认识,正确把握,努力实现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的新发展。

  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型社会,相继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的出台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更加确立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战略地位,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保工作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为从根本上改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打造平安淄博、文明淄博、和谐淄博,提出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环境问题、化解布局性环境风险找到了出路;坚持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环境优先战略,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环境保护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全市经济跨越人均GDP3000美元的关口,进入了实现腾飞的关键期,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技术提到增强创新能力的突出位置,为走出“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困境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各级党委、政府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意愿和能力不断增强,为环境保护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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