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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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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的通知
本政发〔2006〕30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本溪战略目标要求,结合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战略,调整本溪市老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加快新城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商品市场流通秩序,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提高商品流通服务业市场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2.《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3.辽宁省商业厅、建设厅《转发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辽商联发(2004)17号)
  4.《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至2020年)
  5.《本溪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3至2007年)
  6.《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7.《辽宁省商业分级设置规范》(DB21/T1266—2003)
  8.《辽宁省商业零售业态规范》(DB21/T1267—2003)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0.《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1.《本溪市商贸流通服务业第十个五年计划》
  12.《本溪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
  13.《本溪市统计资料》(2003年)
  第三条  规划对象和范围
  规划对象为在规划范围内的大中型零售商店、商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业、餐饮业、宾馆(饭店)等。
  规划范围为《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至2020年)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即市区1518平方公里范围和本溪风景名胜区的水洞、温泉景区及所在地谢家崴、青石岭村8.7平方公里地域,总面积1526.7平方公里,其中重点地域为本溪市中心市区。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3-2007年
  远期:2008-2020年
  本规划以近期为主。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遵循更好地为消费者和生产者服务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立足于“两大基地,一个后花园”的建设目标,加强宏观调控,突出发展重点,科学调整老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高起点规划建设新城区商业基础设施,引导和促进本溪市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积极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全面提升商贸流通服务业整体水平,逐步建立与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水平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促进构建和谐新本溪。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
  2.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功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原则。
  3.坚持新建与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
  5.坚持适度超前、近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规划发展目标
 
  第七条  总体目标:到2007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商业体系,实现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的跨越,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商业服务水平目标;到2020年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总体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水平。
  第八条 商品流通总规模指标,其中:
  ——社会消费零售总额2007年达到107亿元,比2002年增长约70%;2010年达到146亿元,2011-2020年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
  ——商品购销总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本保持同步增长。
  ——饮食服务业(法人单位)营业额2007年达到11亿元,比2002年增加一倍;2010年达到20亿元;2011-2020年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
  第九条  批零贸易餐饮业增加值指标,其中:2007年达到32亿元,比2002年增长约70%;2010年达到43亿元,2011-2020年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
  第十条  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网络商业实现的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指标,其中:2007年达到20%,2010年达到35%,2020年达到60%以上。
  第十一条  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指标,其中:2007年实现34亿元,年交易额超亿元的市场10处;2010年实现46亿元;2011-2020年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
  第十二条  人均拥有零售商业网点面积指标,其中:2007年达到0.8平方米,2010年达到1平方米,2020年达到2平方米。

第三章  规划布局
 

第一节 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第十三条  根据商圈理论、商业网点性质和辐射范围,本溪市市区的商业网点建设分为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三个层次。确立“六市、十区”的市、区级商业中心格局,形成多中心、多层次、多功能,并能充分发挥整体协同效应的商业设施网络。
  根据本溪市城市布局形态,规划确定了1处市级商业主中心,5处市级商业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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