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市场与现场联动工作操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杭建工发〔2006〕67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杭州市建筑业市场与现场联动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51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保证考核办法的有效实施,结合建委实际,我委制定了《实施市场与现场联动工作操作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实施市场与现场联动工作操作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市场行为等的管理与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以及各类工程评优和企业、从业人员评优联系起来,实行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管理方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建筑业市场与现场联动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保证考核办法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实行市场与现场联动,是为了实现管理资源共享,提倡合作共赢,实施系统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落实企业的现场主体责任,促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社会提供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规范企业作为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