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本市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的通知 沪旅〔2006〕188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国际旅行社: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业务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做好2006年度本市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时间安排: 2006年度本市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自2006年12月29日开始,2007年2月25日前完成旅行社审计数据上网输入、核对和发送工作;3月5日前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对国内旅行社年检结论的网上填写工作和本区县年检小结的上报工作,上报本辖区内国内旅行社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以及注销的国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