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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宜府发〔2006〕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加强公共卫生事业,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强我市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确保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此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我市动物卫生及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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