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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务信息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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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务信息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务信息刊物调整较大,原有评分标准已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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