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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务信息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2
【实施日期】 2006-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务信息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务信息刊物调整较大,原有评分标准已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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