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晋政发〔2006〕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事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制订《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5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圆满完成了规定的各项任务,残疾人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指导机构达到74个。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康复工作管理与技术人员450人次。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400种、97682件,为74645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为5497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视器,为2906名肢体残疾者和2243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2405名聋儿接受了听力语言训练、150名肢体残疾患者得到手术治疗、5.8万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各项康复治疗、训练与服务总计达14万人。 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由“九五”末期的80%上升到85%。普通大中专残疾考生招生录取率达到100%。对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实行了救助。 就业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县以上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对85578名残疾人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35086名残疾人得到就业,就业率达到85.1 %。盲人按摩工作在规范管理、完善网络、职称评定、专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 扶贫安排扶贫资金2.6亿元,对50多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扶持,近30万脱贫。投入专项资金1440万元,对1600多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了改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救助。 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已初见成效。省政府投入基本建设专项资金930万元,中央财政补贴670万元,共计1600万元,对11个市、92个县(市、区)残联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补贴。目前,10个市、2/ 3县(市、区)残联的基础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基金工作建立了残疾人福利基金和残疾人教育奖学金基金。全省各级残联筹集残疾人福利基金5500万元,救助贫困残疾人20970户。筹集残疾人教育奖学金400多万元,资助贫困残疾学生4550名。为6000名肢体残疾人捐赠了轮椅,使广大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温暖。 文化体育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日趋活跃。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和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取得了良好成绩。参加了多项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赛事,比赛成绩和运动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成功举办了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推动和促进了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深入开展。 法制建设残疾人法规建设明显加强。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保障金的收取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省、市、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320余个,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各级政府都制定了对残疾人优惠的政策措施,使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社会环境积极利用各类公共传播媒介,全面深入报道残疾人事业成就和发展状况。参加“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开辟了残疾人专栏节目,开设了“山西省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为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省城太原已在大型公共场所推行无障碍设施,在主要街道安装盲人公交站牌384块,在太原教育电视台开辟聋人手语专题节目,其它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也得到推进。 组织建设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了残疾人协会。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逐步健全。选拔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基层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进展顺利。专门协会组织建设超额完成任务,为推动各类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打好基础、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让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实惠。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逐年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率先使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运行、整体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