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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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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6〕8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4
【实施日期】 2006-1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控体系,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建立枣庄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张宝民(副市长)
  召 集 人:岳德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国(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韩 松(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震(市经贸委副主任)
  姜  山(市建委副主任)
  刘吉忠(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汉斌(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张守信(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华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薛宝政(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增方(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吉运(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褚衍民(市银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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