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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降低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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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价经费字(2006)第52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6-1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降低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中国网通河北省分公司、河北省电信分公司、中国铁通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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