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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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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6-1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5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49.7万千瓦,农机总值22.6亿元,拖拉机19.7万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70%。但我市农业机械化也存在着农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缓慢、农机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农机化投入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农机工作地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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