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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株洲阀门产业的若干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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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6-1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株洲阀门产业的若干意见
株政发〔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培育株洲阀门产业,促进阀门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配套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株发(2006)4号),制定本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工业园区内新办的阀门企业或开发的新项目、新产品,从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或年纳税总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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