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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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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财会[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6-1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冀各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省财政厅冀财会[2005]20号文件对会计从业资格取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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