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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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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231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6-1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绍政办发〔2006〕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救灾保障机制,提高灾区重建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6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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