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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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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6
【实施日期】 2006-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6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提出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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