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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重新核定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字[2006]205号
【发布日期】 2006-12-26
【实施日期】 2006-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重新核定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经过半年多的紧张工作,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基本完成。但根据国务院[2006]17号文件要求和群众举报及核实的情况看,我市前一阶段大中型水库移民统计工作还存在着对文件理解不准确和错报等现象。为了严肃工作,切实做好这项利民工程,保持社会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请各旗县市区政府立即对本地大中型水库登记移民进行重新核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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